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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源化工(000683)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中期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773,733,823.22 -505,460,663.11 -53.07% 主要系子公司银根矿业本期项目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87,285,932.56 149,336,034.13 1,431.64% 主要系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98,007,238.45 908,739,318.80 152.88% 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净额增加所致。其他收益 15,674,112.09 7,628,027.43 105.48% 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210,000.00 -2,556,700.00 -182.00% 主要系本期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增加。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6,270,719.06 -24,795,375.10 34.38% 主要系本期坏账准备计提减少。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1,368,782.63 48,830.09 -23,382.33% 主要系本期计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增加。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370.35 -236,376.71 95.61% 主要系本期资产处置损失减少。营业外收入 610,054.48 3,885,374.30 -84.30% 主要系上期核销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营业外支出 6,581,184.29 7,984,936.22 -17.58%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投资收益 260,200,187.53 20.50% 主要为确认的参股公司投资收益。 是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210,000.00 -0.57% 主要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否资产减值 -11,368,782.63 -0.90% 主要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计提的减值准备;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否营业外收入 610,054.48 0.05% 主要为报废收入及考核罚款收入。 否营业外支出 6,581,184.29 0.52% 主要为罚款支出及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系银行承兑汇票,其他变动为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净增加额。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1公司未单独核算项目二期工程的收益,该数据是依据产量比重推算的结果。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1.主要控股公司银根矿业生产装置高效运行,但受产品市场价格同比下降影响,毛利水平同比下降。 2.本报告期确认联营企业蒙大矿业投资收益22,763.76万元,占公司归母净利润的27.30%。蒙大矿业成立于2007年4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400万元(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6%,公司持股比例为34%),目前主 要负责纳林河二号矿井及选煤厂的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纳林河二号矿井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境内,探明储量为12.31亿吨。项目于2008年6月开工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800万吨/年,矿井服务年限61.3年,于2014年9月开始首采工作面试生产,于2018年11月建成投产,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公司为加强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明确了负责市值管理的具体部门和人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对上市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的监测预警机制安排以及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的应对措施。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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