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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德股份(000567)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中期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加确认收入形成。 营业成本 182,811,727.78 2,886,935.94 6,232.38%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抵债资产摊销所致。 销售费用 3,508,499.88 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个贷不良业务展业投入增加所致。管理费用 93,928,522.43 65,337,174.38 43.76% 主要系报告期,随收入增加运营成本上升所致。财务费用 80,657,888.72 121,439,563.30 -33.58% 主要系报告期,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所得税费用 161,832,588.21 27,310,200.53 492.57% 主要系报告期,应纳税利润总额上升所致。研发投入 976,276.91 468,494.70 108.39% 主要系报告期,研发项目投入规模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46,328.82 901,170,415.35 -101.82% 主要系报告期,不良资产业务净回款同比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459,533.67 20,853,998.50 602.31% 主要系报告期,收回短期投资金额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117,223.73 -885,862,345.95 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偿还债务的支出减少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441,514.61 35,848,728.94 -235.13% 主要系报告期,不良资产业务净回款减少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其他说明:营业成本主要包含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金及附加等,不含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投资收益 -123,117.72 -0.01% 主要系本报告期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依据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确认投资损失所致。 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45,134.91 0.04% 主要系本报告期投资债券公允价值上升所致。 是信用减值损失 4,695,468.51 0.31% 主要系本报告期针对债权投资收回,冲销信用减值准备所致。 是营业外收入 9,537,921.43 0.63% 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政府扶持资金所致。 否营业外支出 2,142,547.71 0.14% 主要系本报告期缴纳罚款所致。 否其他收益 1,151,436.93 0.08% 主要系本报告期政府奖励及个税返还等所致。 是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变动 600万元,为到期收回应收票据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具体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中附注七、2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项下相关内容。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 7月,是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和原中国银监会备案,由公司全资设立的西藏自治区唯一具有金融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的省级地方 AMC。2018年4月,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用于向海徳资管增资,增资完成后海徳资管注册资本达到 47.21亿元。 目前,海徳资管是公司困境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经营主体。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2017年,杭州华渡和海徳资管各出资 100万元,成立华渡壹号私募创投基金,杭州华渡作为基金管理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基金托管人,于2017年6月30日在基金业协会备案,投资的主要范围是新三板股票,资金闲置时可用于投资银行存款、银行理财、场外货币市场基金。 (二)本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山东铁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和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成立济南海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海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南京海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结构化主体,开展个贷不良资产业务。三个合伙企业均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作方均认缴优先级份额及获取实缴出资对应的固定收益,且均由我方对合作方实缴出资投资期间的固定收益以及投资期限届满时对优先级份额的实缴出资本金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为加强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市值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结合资本市场监管规则更新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公司对《市值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相关修订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 12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照现行有效的《市值管理制度》规范开展相关工作,严守合规经营底线,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持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稳步推进内在价值提升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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