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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欣兴工具(301677)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中期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金流出。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25,884,385.98 -125,517,727.29 79.38% 主要系本期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收回,现金净流出规模较上期有所收窄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受限金额为14,260,170.09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4,219,567.35元,质押定期存单的金额为10,040,602.74元。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资产权利受限的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公司作为单一委托人委托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或投资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无重大变化。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远期结汇、外汇掉期衍生品合约尚未完成实际交割。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公司通过外汇套期保值,规避外汇市场波动的风险。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公司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存量外币存款的汇率波动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外币资产价值,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如下:1.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偏离,导致相应业务面临一定的价格波动和市场判断风险。风控措施: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外汇衍生品盈利原则,以日常经营活动为基础,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2.履约风险:交易过程中,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情形或会造成公司损失,例如其不能如约支付公司外汇衍生品盈利盈利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等。风控措施:公司在选择交易对手方时将选择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有过业务往来的国有头部金融机构,并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降低履约风险。3.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金融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风控措施:公司将结合外汇收支实际及计划,适时选择合适的金融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为前提。4.其他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进行审查。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根据外部金融机构的市值重估报告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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