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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宇股份(002890)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中期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光大银行信用证保证金138万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17 首次 公开 发行2017年08 月02 日 21,27 0.92 17,24 5.06 3,339 % 0 17,34 人民币21,270.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025.8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245.06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3-00030 号”《验资报告》。 在本报告期,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的分析,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注:原募投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17,245.06万元,变更为新项目“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7,342.70万元,差额为募集资金净额及产生的部分利息。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2026年1-6月投入3,339.55万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大马 力拖 拉机 液压 提升 装置 精细 生产 建设 项目2017年08 月02 日 大马 力拖 拉机 液压 提升 装置 精细 生产 建设 “是否达到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新论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0年9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新论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暂缓实施的议案》。根据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研究和论证,公司认为尽管农机行业的长期发展仍有诸多的有利基础,但进入今年下半年以来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的持续蔓延和反复,增加了农机行业发展环境的不确定性,尤其是给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所面临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的国际出口市场环境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较大,农机产品出口受到影响,且短期内难以根本好转。综上,公司本次暂缓实施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是对当前经济和行业发展环境不确定性加剧的应对。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议案》,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公司“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金额大。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为了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公司一直在关注相关环境因素变化对募集资金投资的影响,试图在相关不利因素消除、大马力产品市场明朗后确定该募投项目是否继续实施,因此,“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一直处于暂缓推进状态,尚未实际投入募集资金。公司虽然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前述大马力新建项目,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利用自有资金投入加工及装配产线设备的现代化更新提升、大马力及电动化提升器研发项目,公司大马力产品的产能及产品质量也有了较高提升,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市场的需求。而公司加工设备先进性不断提升,铸造环节急需跟进,成为公司产品产量及质量的制约因素。因此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将有助于解决公司铸造环节的瓶颈问题,解决原有铸造产线耗能高、故障率高、效率低问题,降低生产经营综合成本,提升铸造生产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2026年1-6月投入3,339.55万元,累计投入7736.97万元。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上表“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2026年1-6月度实现投资收益105.64万元。截至2026年6月 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为12,000.00万元。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其余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告 期实际 投入金 额 截至期 末实际 累计投 入金额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2 )/(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大马力 拖拉机 液压提 升装置 精细生 产建设 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是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的分析,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公司“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金额大。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为了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公司一直在关注相关环境因素变化对募集资金投资的影响,试图在相关不利因素消除、大马力产品市场明朗后确定该募投项目是否继续实施,因此,“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一直处于暂缓推进状态,尚未实际投入募集资金。公司虽然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前述大马力新建项目,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利用自有资金投入加工及装配产线设备的现代化更新提升、大马力及电动化提升器研发项目,公司大马力产品的产能及产品质量也有了较高提升,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市场的需求。而公司加工设备先进性不断提升,铸造环节急需跟进,成为公司产品产量及质量的制约因素。因此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将有助于解决公司铸造环节的瓶颈问题,解决原有铸造产线耗能高、故障率高、效率低问题,降低生产经营综合成本,提升铸造生产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公告》。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无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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