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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彦科技(002649)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6-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中期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6年是博彦科技拥抱 AI、深化“3+2+1”战略蓝图的关键一年,也是公司从“技术提供者”迈向“创新生态构建者”转 型的转折之年。面对全球产业由“数字化”迈向“数智化”的范式升级浪潮,金融、能源、化工三大核心行业的数智化需求 持续释放,结构性机遇窗口全面开启。报告期内,公司依托三十余年数字技术服务积淀,深化践行“3+2+1”战略:深耕金融、能源、化工三大核心领域,以 AI 与大数据两大技术为创新引擎,开拓全球化发展新格局。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与传统行业客户的合作,立足 AI 时代下客户涌现的全新业务痛点,在此基础上,一方面持续巩固原有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与客户粘性,另一方面通过搭建 AI 工程化体系、布局具身智能等前沿方向,完成业务模式的深度重构。公司与头部云厂商开展深度协同合作,持续汲取一线实践经验和前沿技术能力,以此推动全球客户 AI 能力实现全域规模化落地,打造可感知、可决策、可进化的行业数智化解决方案。同时,公司积极完善全球服务网络,依托东京、北京、新加坡三大创新基地,同时强化新加坡亚太枢纽地位,推动成熟数智化方案向东南亚及拉美新兴市场延助力客户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0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34.96万元。 (1)“3”大战略领域:深耕核心赛道,构筑高附加值增长极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夯实研发工程、IT运营维护等传统业务,不断优化业务结构,为公司经营提供稳定的现金流支撑,并积极以生态合作的方式持续拓展与大厂的业务合作。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聚焦并深化金融、能源、化工三 大战略领域,将其作为长期发展的核心基本盘和业务升级的重要方向。上述三大行业当前均处于数智化转型持续深化阶段,客户需求明确,市场空间广阔,也为公司向高毛利、高附加值业务转型提供了重要支撑。依托多年积累的行业Know-how,以及覆盖“咨询规划—方案设计—技术研发—集成实施—运维运营”的端到端服务体系,公司持续提升行业客户服务能力,推动战略业务稳步发展。1) 金融行业:发挥“压舱石”作用,驱动 AI 原生智能化升级作为公司“3+2+1”战略布局中的重要一环,金融行业继续发挥着“压舱石”的稳定作用。近 30 年来,博彦科技已持续服务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四百余家金融机构,在移动银行、数据智能、风险管理、开放银行、监管合规及 AI 智能体等方向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实力与行业经验。报告期内,公司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流程数字化服务,而是全力推动金融机构从“流程数字化”向“业务智能化”乃至“AI 原生智能化”的跃迁。公司以金融数智化解决方案与智能体为核心,将大数据、AI 技术与金融业务场景深度融合,致力于为客户打造可感知、可决策、可进化的智能金融底座。在具体实践上,公司加速探索 AI Agent、智能运营、智能风控等创新应用。通过构建敏捷、智能、安全的数智化转型伙伴角色,博彦科技帮助金融机构应对日益复杂的监管环境与市场竞争,实现了从被动响应到主动预测的业务模式转变。这一战略方向的坚持,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高壁垒金融行业的领先优势,确保了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2)能源与化工行业:双轮驱动与咨询先导,树立行业标杆能源与化工行业是公司拓展高附加值业务的新引擎。公司坚持“数字化 + 绿色化”双轮驱动策略,延续“咨询先导”模式,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为企业提供顶层设计与定制化转型路径。在能源行业,公司深化与头部企业的合作,重点落地氢能智慧园区、智慧能源调度、双碳管控等关键场景,助力客户构建精益、智能、绿色的运营体系,充分释放数据资产价值,推动能源企业向绿色低碳转型;在化工行业,博彦科技紧跟研发变革与绿色工艺数字化需求,以咨询为引领、以数字化转型筑基、以 AI 赋能实现跃迁,为企业构建可感知、可预测、可优化的智能生产运营体系。报告期内,博彦科技以咨询业务为先导,成功中标多个项目:入围中移咨询数智化转型咨询项目业务拓展共同体,覆盖工业能源、交通、金融、大数据咨询四大重点领域;中标蒙泰集团 SAP ERPSurrounding 及数据咨询项目,正式成为蒙泰集团数字化建设核心服务商。 (2)“2”大技术引擎:AI+ 大数据双核驱动,重塑新质生产力 AI 与大数据作为公司两大核心技术引擎,贯穿三大战略领域的全业务流程,是推动公司业务从“流程自动化”“数据 驱动化”向“智能自主化”跨越的关键支撑。1) AI 引擎:从技术研发到全链路工程化落地面对全球企业智能化转型迈向深水区的关键时期,博彦科技打造了贯穿“战略咨询 - 技术平台 - 场景应用 - 持续运营”的全维度 AI 服务架构,助力企业高效突破 AI 实施的“最后难关”。报告期内,公司升级发布“博问 AI 智能体平台”,针对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以“智能体即服务”为核心理念,整合大模型、知识工程、上下文工程、工作流编排及多智能体协作等前沿技术,形成了覆盖智能体设计、开发、调试、发布、运行、监测与评估的完整能力支撑体系,推动企业将AI 应用从单一体验扩展至业务流程、组织协作与生产运营全方位场景。依托专属智能平台与 FDE 业务模式,公司正逐步进入企业内部前沿转型,推动 AI从工具升级为企业业务系统的一部分,其中涵盖专有数据、专业知识、业务工作流与决策逻辑,通过自主选择模型构建 AI 解决方案与业务流程;同时公司积极构建可信平台,实现 AI 全链路的监测、治理、管控与安全保障,并通过运营视角评估投资效益。凭借公司深厚的行业底蕴与专业的 AI 工程能力,构建双向持续迭代优化的系统,优化智能代理业务流程,使客户的智能能力不断积累,最终创造切实的业务成果。报告期内,AI 能力正逐渐在数据分析、知识管理、智能运维等核心流程中实现持续的价值贡献:在智能制造领域,公司通过部署企业级智能助理消除数据壁垒;在跨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运用 AI 平台实现招聘、薪酬等流程自动化;在财务审计与合规场景中,借助智能体平台提高风险识别精度。2)大数据引擎:打通“数据 - 模型 - 场景”闭环大数据方面,公司致力于完善数据治理体系,提供数据全流程解决方案,推动数据资产化,并打通数据治理与 AI模型训练的链路,以高质量数据支撑 AI 模型迭代升级。目前公司已构建数据治理平台(提供包含元数据管理、数据标准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安全管理等模块的企业级高级应用平台,帮助企业快速提高数据质量,挖掘应用价值,提升系统运维效率)、舆情大数据服务(提供专业的数据监测、分析及咨询服务,协助企业准确掌握市场动态,快速发现并应对突发事件,为市场行销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大数据管理平台(满足数据分布式采集、统一存储、全文搜索、统一数据服务接口及机器学习应用程序设计等关键需求,是面向多方的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等多种数据服务,为行业客户提供全面的大数据服务能力。此外,公司不断探索大数据业务与 AI业务的承上启下机制,实现了“数据 - 模型 - 场景”的闭环联动,让数据资产真正转化为业务增长动能。报告期内,博彦团队依托新型 FDE模式深入一线拆解业务痛点,联合住建主管部门打造智慧物业综合服务平台,融合 AI、物联网技术,搭建 “数据基座 + 业务协同 + 智能决策” 三位一体架构,打造 “一个库、一张网、一张图” 核心体系,全面满足政府、物业企业、社区居民三方需求。 (3)“1”个发展新格局:开拓全球化新版图,构建全域协同生态 依托三十余年的国际化服务经验积累,公司已构建起覆盖市场洞察、战略规划、产品本地化、市场进入及海外落球化服务能力基础。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深化全球生态协同,重点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深化布局:一方面持续强 化新加坡亚太枢纽地位,将中国市场验证成熟的数智化方案系统性引入东南亚市场;另一方面加大拉美等新兴市场的拓展力度,推动海外重点项目稳步落地。通过将成熟的 AI应用、行业智能体等解决方案推向全球,公司正逐步实现能力放大与收入多元化,突破地域边界,打开长期增长的广阔空间。基于长期海外实战探索,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提炼总结出适配新时代出海趋势的系统化发展范式,完成了全球化能力的四大维度系统性升级:一是从单一产品出海进阶为全方位能力出海;二是从单点市场突破迭代为“枢纽统筹、全域辐射”的全球化布局;三是从碎片化项目合作升级为全链条生态协同;四是从基础全球交付服务升级为精细化全域运营,整体服务能力实现了质的跃升。凭借完善的服务能力与行业引领地位,公司目前担任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企业出海咨询服务工作委员会理事长单位,持续联动跨境合规、人力资源等领域优质伙伴,搭建开放协同的出海服务生态。报告期内,公司立足 “数智赋能者” 与 “生态共建者” 双重定位,承办首届海外投资与综合服务展洽会核心活动 ——“出海东盟新机遇” 专题论坛,为相关生态合作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2、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权利受限的资产金额累计 3,051.94万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 327.58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银行授信质押 2,724.36万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见第五节重要事项十五、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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